四川:規劃期內控制砂石礦山總數800個 年開采總產能5.532億噸
日前,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四川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2025年為目標年,展望到2035年。
《規劃》明確,到2025年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全省礦山總數穩中有降,小型礦山數量明顯減少,大中型礦山比例得到提高,全省礦業總產值穩步增長。綠色礦業發展機制基本形成,礦山集約節約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礦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取得成效。規劃期內新建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要求,85%大中型生產礦山和80%小型生產礦山進入各級綠色礦山建設名錄,建成6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礦山生態環境明顯好轉。
在強化砂石土資源開發利用管控方面,《規劃》提出:
積極開展機制砂石資源調查評價。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專項做好機制砂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包括資源分布、資源量、開發利用條件和砂石資源可利用方向等,嚴控將多用途砂石礦產僅作為普通建筑骨料開采,為科學規劃砂石開采布局提供依據。
加強機制砂石資源基地建設。立足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城市發展、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保障需要,支持綿陽、樂山、宜賓、雅安、達州、廣元等資源條件豐富、交通運輸便利、有環境容量的地區布局一批千萬噸級大型機制砂生產基地,確保砂石資源長期供需平衡,價格穩定。
優化砂石土資源開發強度和結構。全省機制砂石礦山總數和年開采總產能控制在800個和5.532億噸以內。各市(州)要積極推進砂石集約化、規模化、基地化生產,原則上砂石資源基地內新設開采規劃區塊開采規模不低于500萬噸/年,最低服務年限為10年;砂石資源基地以外新設開采規劃區塊最低開采規模不低于50萬噸/年,最低服務年限為10年;保障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鄉村振興項目的,生產規模不低于20萬噸/年,服務年限與項目工期銜接,項目完工后3個月內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關閉,并督促礦業權人完成礦區生態修復,按程序注銷采礦權。
此外,在優化勘查開發區域總體格局方面,《規劃》提出:
建設成都平原建材化工勘查開發區。推動建立環成都經濟圈建筑用機制砂資源基地,為區域城市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源保障;鼓勵雅安、綿陽地區對大理巖、花崗巖、灰巖等飾面材料規范開發和綜合利用,延伸新型非金屬礦產業鏈,提升其深加工水平與附加值。
科學部署礦業權設置區劃工作。嚴格勘查開采規劃區塊設置,勘查規劃區塊面積原則上不得小于一個基本單元區塊(約3Km2),并對其準入條件提出規劃建議,包括勘查礦種、勘查程度、出讓方式、出讓時序、綠色勘查要求、進一步勘查開發或退出的條件等。勘查開采規劃區塊設置要兼顧新型材料和新能源產業所需礦物原料,保障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所需建筑用砂石資源供應。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金沙江、雅礱江、岷江、嘉陵江、沱江、赤水河、渠江、涪江、大渡河、青衣江、安寧河)以及黃河流域(黑河、白河)兩側3千米范圍內,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風景名勝區可視范圍內原則上不得新設露天勘查開采規劃區塊。